2015年6月20日 星期六

「名詞定義」DNS

網域名稱系統英文Domain Name System,縮寫DNS

網際網路的一項服務,它作為將網域名稱IP位址相互對映

一個分布式資料庫,能夠使人更方便的存取網際網路

DNS 使用TCPUDP53。當前,對於每一級網域名稱長度的限制是

63個字符,網域名稱總長度則不能超過253個字符。


簡單來說,DNS的工作就是把你輸入的  www.google.com.tw 換成

相對應的IP,使電腦可以順利以IP找到對方。


以下指令可以向DNS詢問網址對應的IP。


 nslookup www.google.com.tw

執行結果如下 ,代表www.google.com.tw 對應到多個ip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像Google會有這麼多,是因為採用叢集做法,

會由前端的輪巡服務判斷該導向那邊。


感謝楊振和大師幫忙解惑。




我們再試試tw.yahoo.com









canonical name 代表別名,也就是此IP同時對應到

tw.yahoo.com以及fd-fp3.wg1.b.yahoo.com


參考來源:

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5%9F%9F%E5%90%8D%E7%B3%BB%E7%BB%9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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